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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延安:电商巨头扶贫的基因分析

    时间:2015-10-21 18:23 来源:未知
      文 | 魏延安(活水计划第五季学者、共青团陕西省委农工部部长)
      很荣幸能在“10.17”第二个中国扶贫日来临前夕作为点评嘉宾参加国务院扶贫办在北京举行的“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电商扶贫专题论坛”,就各电商服务平台的电商扶贫经验分享与思路进行点评。在现场点评的基础上,现整理成文字稿,与大家讨论。
      互联网流行一句话,基因是很重要的。在电商扶贫的问题上,各大电商平台都有动作,但因为基因的不同,其路径与模式也不尽相同。从论坛发言的四家电商平台来看,大体有以下特点(按出场顺序逐一点评)。
      苏宁:零售起家,将O2O进行到底
      苏宁的零售基因非常强大,其线下门店经营能力行内有目共睹。但自从转型电商后,一路并不顺利,特别是全面O2O战略实施后,线上对线下业务冲击较大,一度亏损严重。不过,这两年通过破釜沉舟式的内部业务重整和苏宁超市线下“反攻”线上模式探索等举措,出现柳暗花明的局面。在电商扶贫上,苏宁也依然在O2O基因的基础上做文章,比如推出的“双百示范工程”,未来三年在100个贫困县建设100家苏宁易购直营店或服务站,在苏宁易购上线100家“地方特色馆”;除此之外,还要在线下实体门店建设农村电商扶贫O2O专区,目前第一个线下的扶贫示范店已经开业;将来还准备搞贫困地区的“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即为每个村镇推广一款产品,为每个贫困县打造一个优势产业。苏宁采取的这些策略,都是与自身O2O的商业模式相匹配的,既有线上销售,也有实体展示,有利于体验与营销;下一步还准备开展生鲜预售、产地集采等业务,加快开放平台与物流体系,让自身优势进一步发挥。
      阿里:强在平台,意在生态构建
      众所周知,阿里巴巴走到今天,已经形成了强大的平台地位和比较完备的电商生态圈,不再仅仅是一个网上卖货者。阿里巴巴在农村电商的布局中,把生活服务的代收费、消费方面的代买和生产方面的代卖,还有返乡创业扶持等功能融合在一起,让电商下乡、农产品进城、农民创业等目标一并实现,同时还通过淘宝大学、菜鸟网络、蚂蚁金服等提供系统服务,以达到培养人才、改善物流、金融服务等目的,努力推动从“授人以鱼”到“授人以渔”再到“营造渔场”的生态打造,实现信息化惠农、消费便捷减支、生产生活理念转变、农产品上网、人才返乡等扶贫社会目标。比如,蚂蚁金服2014年为832个国定贫困县的约2.02万名经营者发放贷款29.73亿元。到2015年9月30日,阿里的“千县万村”计划已经在22个省147个县落地,其中包括31个国家级贫困县和42个省级贫困县,2015年的目标是覆盖100个贫困县。
      京东:自营为王,加速向农村推进
      有人说,京东就是中国的亚马逊。其从3C产品的网上零售开始,到今天终于成为一个涵盖百货的大型自营式电商平台,并牢牢占据自营B2C之翘楚。其在电商扶贫中,同样是基于自营业务优势的发挥。比如,以四川仁寿“枇杷行”为代表的产地规模化直采,利用自营平台和物流体系优势销售全国。同时,加速平台开放,已经开通地方特色馆、特产店313家,个人网店7.6万家。目前已经建立县级京东帮服务店超过1100家,其中贫困县234家。在农村电商的具体操作上,又按“两条腿”走路,把大家电等业务独立归属于京东帮,完成售、送、装、修一体化;其他产品的销售则归属于京东县级服务中心,再在乡村设站,村级招募京东推广员,目前已经超过10万人,推进可谓神速。下一步还有金融跟进,形成“3F”(factory to country、finance to country、farm to table)战略格局。
      一亩田:涉农电商新兵,突入农产品B2B领域
      与前面三家相比,一亩田的路数明显不同,虽然也是一个电商平台,但不直接零售,而是把目光瞄准了农产品的信息搓合,致力于减少中间环节与推动交易电子化,从而与竞争激烈的网络零售实现了错位发展,也显示了独到的市场眼光。当然,一亩田选择的这个事业非常艰巨,因为中国农业的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十分突出,这不是一两个企业可以干的事情,需要大投入、长时间和曲折探索,也是政府多年想干却没有干好的事,对于有效化解卖难意义更大。从这一点上看,一亩田的模式值得关注。当然,电商已经走过了初期的简单信息搓合阶段,也已经走过了支付与物流相支撑的网上直接交易阶段,正在进入金融全面渗透、产业链深度整合、线上线下加速融合的新阶段。一亩田的商业模式也必须与时俱进,不要太着急,可以从一个区域、一个产业、大一点的经营主体开始,逐步推进,不断锤炼模式以至成熟。
      共同的建议:再走一走群众路线
      电商扶贫从理论上的提出到实践上的探索,比农村电商时间更短,各大电商平台能做到今天这个程度已属不易,但与政府的期望和农民的迫切需求相比,还是有改进的空间。有三点建议:
      一、电商平台的电商扶贫定位与政府的目标还需要进一步契合。扶贫进入精准扶贫阶段,最重要的是让贫困户增收脱贫。也就说,工作重点在个体农户,而不是泛泛的县域概念。但目前的电商扶贫,除过在个别贫困户电商就业创业方面成绩相对突出以外,农产品的对外销售虽有帮助,但仅仅是一个起步;特别是轰轰烈烈的电商下乡,有一定的民生意义,但更多的是农村消费市场的开掘,与扶贫还有距离。如何让更多的贫困户在电商中直接受益,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二、电商平台的业务模式对农民的期盼还需要进一步满足。目前的农村电商也好,电商扶贫也好,主要还是工业品下乡,而农产品进城才刚刚起步,贫困地区的网上消费与网上销售严重不对等。根据阿里研究院的数据,2014年832个国定贫困县在阿里零售平台上,完成消费1009.05亿元,完成销售119.30亿元,其中农产品销售达到11.80亿元。显然,能不能在网上以好的价格把农产品卖出去,对农民而言意义更大。当然,阿里巴巴也在积极探索,比如从2015年10月9日开始,在阿里零售平台上开展国定贫困县产品推广活动,预计至20日活动结束昱832个国定贫困县可以销售40亿元的产品。
      三、电商扶贫的模式还需要进一步探索。目前的电商扶贫,大多着眼于经济角度,与社会、生态等领域结合还不紧密。比如说,贫困地区往往是生态优美的地区,如何把这一优势资源通过互联网与电商的路径开发出来,应该有空间。同时,贫困地区的产品特别是农特产品,如果仅仅是加强推广可能效果也有限,因为面临没有名气、标准化程度不够、包装设计落后、品牌严重缺失等问题,必须要有系统性帮扶。所以,在今后的探索中,各电商平台还应深化对电商扶贫的认识,站得更高一些,内部业务整合再深一些,业务范畴再宽一些。
      同时,对于电商扶贫而言,不宜急功近利,要把扶贫的公益性与电商平台的经营性结合起来,尊重市场的规律、社会的机理,鼓励更多的电商企业参与,同步加强学术研究,以期电商扶贫的理论与实践不断丰满起来。(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